省畜牧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20(1-20))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0(1-20):思想认识不到位。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工作时指出,“一定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但辽宁省没有及时组织学习研究,认识领会不深刻,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全省PM10浓度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谈及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就强调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不够。
二、整改目标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整改结果
经过集中整改,全局全系统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完善了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压实了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7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205家项目场全部主体竣工。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完成了工作目标。全省确权草原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既定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畜牧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畜牧局草原生态与科教处
联系电话: 024-23447280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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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