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动物防疫
字体: | |   打印文章 | 关闭窗口
沈阳市动物检疫所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蓝盾行动”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来源:沈阳市动物检疫所

为健全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监管长效机制,沈阳市动物检疫所拟定方案、严格监管、强化落实、压实责任,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开展了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蓝盾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沈阳福润、辽宁千喜鹤、沈阳双汇三家大型屠宰企业共检疫生猪79.0242万头,检出病害及途亡生猪376头、病害动物产品271.7吨,驻场官方兽医全部监督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有力保障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执法约束,规范检疫行为

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工作,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遵守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屠宰检疫“五不得”的要求,严防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引入检疫执法记录仪,全程采集执法录像,主动接受企业及群众的监督的同时全面约束官方兽医的检疫执法行为。

二、强化源头监管,层层压实责任

通过与屠宰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的方式,提高其守法自律意识,督促屠宰企业自觉履行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并自主开展生猪入场查验和信息登记工作。对生猪及产品经营业户进行备案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盯防,重点监管,重点整治。自行动开展以来,备案市本级三家大型屠宰企业生猪及产品经营业户共计2000余份,与屠宰企业、生猪经营业户签订《依法处置病死动物承诺书》《生猪供应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共计500余份。

三、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痕迹化管理

引导屠宰企业建立严格的无害化处理流程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人进行无害化处理设备的管理、维护及使用,做到有设施、能运转。官方兽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无害化动物及产品复核称重,保存相关影像资料。督促企业指定专人及时、客观的录入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信息,在岗官方兽医对录入数据进行核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出。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高压态势
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屠宰企业、生猪及产品经营业户自觉履行好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义务。自行动开展以来,在三家大型屠宰企业共悬挂宣传条幅6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组织官方兽医、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员培训6次共计120余人次,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提示其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后果,形成有力震慑。

  打印文章 | 关闭窗口